卫生监督员守则
发布时间:2013-12-17 信息来源:方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点击: 次
- 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,作风正派,实事求是。
2. 忠于职守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
3. 风纪严谨,证件齐全,着装整齐,文明执法,恪守职业道德。
4. 遵守监督执法程序、标准、规范和制度。
5. 取证及时、完善,方法科学,手段合法。
6. 执法文书书写规范,手续完备。
7. 履行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。
8. 不与被监督者建立经济关系,不担任被监督者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。
9. 遇有与被监督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在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,应当回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