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方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07年7月经县编办批准成立,全供事业单位,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管理。承担职能如下:
一、依法监督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、放射诊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活动,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;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;
二、依法承担生活饮用水、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;
三、依法承担公共场所卫生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;
四、依法承担职业病健康体检机构卫生监督工作;
五、依法承担公共场所、供水单位、放射诊疗机构等的卫生许可证的初审、现场审核工作;
六、负责受理、核实和查处对卫生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、举报,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、提出处罚建议和执行处罚决定。
方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秉承“执法为民,护卫健康”执法宗旨,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,护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科室组成:监督一科
综合监督二科
综合监督三科
综合监督四科
办公室
信息科
稽查科
财务科
案件科
后勤科
方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07年7月经县编办批准成立,全供事业单位,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管理。承担职能如下:
一、依法监督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、放射诊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活动,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;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;
二、依法承担生活饮用水、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;
三、依法承担公共场所卫生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;
四、依法承担职业病健康体检机构卫生监督工作;
五、依法承担公共场所、供水单位、放射诊疗机构等的卫生许可证的初审、现场审核工作;
六、负责受理、核实和查处对卫生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、举报,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、提出处罚建议和执行处罚决定。
方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秉承“执法为民,护卫健康”执法宗旨,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,护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科室组成:监督一科
综合监督二科
综合监督三科
综合监督四科
办公室
信息科
稽查科
财务科
案件科
后勤科